方法:
想買股時,賣出賣權(SHORT PUT)
想賣股時,賣出買權(SHORT CALL)
名詞解釋:
買權:在約定好的某日期,可以用約定好的某價格買入該股票的權利。
賣權:在約定好的某日期,可以用約定好的某價格賣出該股票的權利。
賣出賣權:賣出一個權利給別人,讓別人在約定好的某日期,可以用 約定好的某價格賣股票給我。
賣出買權:賣出一個權利給別人,讓別人在約定好的某日期,可以用約定好的某價格跟我買股票。
舉例:
A股股價50元,其賣權履約價50元,權利金1.5元。
若想買股票時賣出賣權,收權利金1.5元。一個月後和直接買股票的比較如下表:
一個月後股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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直接買股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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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出賣權策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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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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賺2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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賺1.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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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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賺1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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賺1.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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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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賺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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賺1.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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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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賠1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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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50元買到股票並賺1.5元,實際成本48.5元,賺0.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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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8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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賠2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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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50元買到股票並賺1.5元,實際成本48.5元,賠0.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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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股股價50元,其買權履約價52.5元,權利金0.3元。
若我們投資該股票目標價是52.5元想賣,那我們應該賣出買權,收權利金0.3元。一個月後沙盤推演如下表:
一個月後股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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放著該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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賣出賣權策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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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4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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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面賺4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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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.5元賣出,收權利金0.3元,賺2.8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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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3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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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面賺3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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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.5元賣出,收權利金0.3元,賺2.8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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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.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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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面賺2.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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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2.5元賣出,收權利金0.3元,賺2.8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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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.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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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面賺0.5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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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未賣出,賺0.5元,收權利金0.3元,帳面共賺0.8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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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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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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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未賣出,賺0元,收權利金0.3元,賺0.3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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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9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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帳面賠1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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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未賣出,賠1元,收權利金0.3元,帳面只賠0.7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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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個例子主要目的是要建立持股,收取權利金近一步降低持有成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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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第二個例子主要目的是要創造現金流,因為買了一檔股票要達到目標價可能需要一些時間,或是定存股是要長期持有,期間我們可以運用這個策略持續創造現金流每個月收取權利金,若有天股價爆漲忽然超越目標價那也沒有關係,我們預期的收入也已經達成獲利了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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